国家信息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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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项目背景

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,国际社会于19926月通过了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UNFCCC,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,根据《公约》第4.1条及第12条的规定,每一个缔约方都有义务提交本国的信息通报,内容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源与吸收汇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、履行《公约》义务所采取的措施和将要采取措施的总体描述,以及缔约方认为适合提供的其他信息。同时,根据《公约》第十七次缔约方会议的相关决定(2/CP.17),非附件一缔约方按照获得支持的水平,从2014年开始将每两年提交一次两年更新报告,内容主要是国家温室气体清单、减缓行动、对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的需求及已得到的支持等信息,同时接受对两年更新报告的国际磋商与分析。中国作为《公约》非附件一缔约方,已分别于200412月及201211月向《公约》秘书处提交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》,报告了既定年份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,并向国际社会全面反映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各的政策与行动。

基于执行前两次国家信息通报能力建设项目的经验和教训,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政府部门、研究机构、高等院校、社会团体、企业和个人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参与,提高国内专家的技术支撑能力,完善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编写的制度框架。同时,项目将更多关注减缓气候变化的相关行动及其实施效果评价,促进国内测量、报告和核实体系的建立和完善,使中国有能力在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,有效应对气候变化。

(二)项目目标

项目旨在根据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缔约方大会通过的非附件一缔约方国家信息通报编写指南(17/CP.8),及非附件一缔约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两年更新报告指南(2/CP.17),开展中国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一次两年更新报告编写活动,并逐步建立编制国家信息通报和两年更新报告的支持系统。本项目的执行将使中国有能力履行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(UNFCCC)有关条款所规定的义务。同时,将使中国有能力结合国情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政策,有效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目标,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新的贡献,并进一步将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到国家和行业发展的优先领域。

(三)项目管理与期限

TNC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执行,并于其下专设了项目管理办公室。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全球环境基金(GEF)资助,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(UNDP)实施。

本项目于2015317日正式启动,为期四年,计划于2018年结束。

(四)项目内容

TNC项目将编制完整的2010年和2012年国家温室气体清单,包括扩大温室气体报告种类和排放源,降低清单的不确定性;进一步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管理系统,使清单数据管理更为科学、编制工作更具可持续性;进一步完善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预测方法,研究提出2025年中国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估计;介绍气候变化对中国的影响及其适应措施,描述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,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公众意识提高和宣传活动;项目还将分别报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信息;项目最终将向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缔约方大会提交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和第一次中国两年更新报告。

根据上述内容,TNC项目包含九个分包子项目。各分包子项目名称及承担单位分别为:

一、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,国家气候战略中心;

二、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,清华大学;

三、农田温室气体清单和农田土壤有机碳储量清单,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;

四、畜牧业温室气体清单,中国农业科学院;

五、土地利用、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,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;

六、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;

七、更新中国温室气体清单数据库,国家气候战略中心;

八、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预测方法及情景分析,清华大学;

九、提高公众的气候变化意识,传播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政策,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。